时间:2024-04-03人气:作者:佚名
历经两个月等待,11月19日晚,安阳“狗咬人”事件终于迎来和解,犬只主人王某刚赴受伤老人家中道歉,并承认伤者家属未向其索要过医疗费。道歉现场,王某刚还承诺赔偿。
受伤老人的家人王女士20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19日道歉时,他说从来没有过赔偿,意思是说之前没有见过面。这个事情从发生到现在,我们没有跟对方提过一分钱的赔偿,包括我妈妈打疫苗的钱都是自己拿出来的。因为之前,他在其他媒体上也发了,说当时通过物业和社区的人让我们双方在一起调解赔偿的问题,这个根本不存在的,事情需要他澄清一下。”
9月20日,78岁的耿大娘散步时被同住一个小区的王某刚喂养的两条黑色巨型贵宾犬扑伤,这一幕被小区监控视频原原本本的拍了下来,视频显示,两条狗站立时甚至可搭到耿大娘的肩膀处。王女士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老人身上有明显的6个牙印、爪子扑的抓痕印。但“狗主人是在场的,说那不是狗咬的,是老太太自己摔的。”
随后,河南当地媒体《小莉帮忙》曾多次与耿大娘家属王女士前往公安、城管等部门,希望能够对这一事件进行协调解决。但在节目中,狗主人王某刚面对视频仍不承认自家狗咬人,并表示要起诉王女士。据了解,王某刚为安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干部,正科级食品专员,咬人当日牵狗的女子是其妻子李某。
当《小莉帮忙》记者和王女士一家来到王某刚工作单位门口准备实名举报时,从安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公区内走出了一群人,与记者及耿大娘家人发生冲突,其中有人携带警棍等器具。
随后,王某刚声称住院,其单位、物业、城管、公安等各部门均未有进一步答复,而王某刚工作单位负责人向黄女士一家出示了两只咬人狗的狗证。狗证监管单位介绍,两只大狗为“心理辅导犬”。
长达两个月的时间内,拒不承认咬人事实,拒绝向对方道歉。当事狗主人王某刚的态度及其公职人员身份,使得发生在河南安阳的这起“狗咬人”事件,成为社会关注热点。而在当事人道歉之后,媒体和大众的质疑声也并未因此停止。
新华社于今天早些时候刊发文章,质疑咬人犬只是否真为“心理辅导犬”、公职人员为何面对事实还耍赖,以及小事为何被拖大。
2018年12月,河南省公安厅等几部门印发了《河南省物业管理区域内禁养犬只名录》,禁止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大型犬为超过55厘米的犬只(站立时从肩胛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禁养犬只中,工作犬、导盲犬、助残犬等特殊用途的犬只除外。
而安阳市于2011年出台的《安阳市市区养犬管理暂行规定》:犬只咬伤他人的,养犬人必须立即将受伤人送至卫生防疫机构诊治,并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同时,规定中明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是养犬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门负责养犬扰民、驱犬伤人及在养犬管理过程中妨碍执行公务等行为的查处。
那么在此次“狗咬人”事件中的心理辅导犬属于什么犬?什么人能够申请饲养?《安阳市市区养犬管理暂行规定》关于犬只的管理条例中均未提及这一犬只的相关管理办法。
有民间养狗人士介绍,心理辅导犬是舶来概念,又被称作治疗犬,不限品种,接受训练后,可以接受任何友好的陌生者;可以不用牵着自由行走而不干扰其他人,不会有任何危险举动。显然,安阳“狗咬人”事件中的两只贵宾犬不属于这一范畴。
而安阳市城市管理局专项治理办公室负责人郭双军表示,虽然两只贵宾犬属于大型犬,但当事人自述该犬用于心理辅导,属于特种工作犬,可以给办理证件。“自述”用于心理辅导就可以办证吗?这中间有没有走后门,抑或是靠办理“特种工作犬”绕开养犬管理成为了市场潜规则?种种问题需要一个交代。
原本不大的一件事,硬是在拖了两个多月并且在网络上发酵之后,才以当事人王某刚登门道歉,单位对其作出停职处理暂告一个段落。然而事件并未就此落下帷幕,这其中公职人员的傲慢、执法部门的缺位(甚至新华社记者都无奈遭遇打太极式的推诿),才更应该是当下亟需给出调查结论的。
来源:新华社、大众网、央广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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