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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某旅游学校17岁学生小梅(化名)不慎怀孕,并在厕所马桶内产下一男婴。因担心被人发现,小梅两次冲马桶欲将婴儿冲走。未果后,又将男婴拉出并丢进纸篓,随后离开。事件造成男婴当场死亡,小梅被判处缓刑。据检察官透露,2011年至2014年期间,北京全市共发生8起20岁以下未婚妈妈溺婴案件。检察官称,青少年性教育问题亟待社会关注(据12月20日《京华时报》)。
婚前同居,“小三”现象,对婚前性行为认可度普遍大幅提高,未婚妈妈数量递增,北京2011年至2014年期间发生8期未婚妈妈溺婴案件,所有这些有悖传统伦理道德甚至违法犯罪的行为,如果归咎于对青少年两性教育的缺失,倒不如说,是传统道德伦理观念的极度滑坡,强调对青少年加强所谓性教育固然需要,但回归传统道德伦理,严肃性行为和“贞操意识”,对于减少和消除这类不正常现象,显然更有效也更现实。
在我国几千年的传统道德文化观念中,对性问题一直都是非常保守和封闭的,婚前性行为不仅被民间所不能容忍,更被封建礼教和法规制度所排斥,尽管在新中国建立之前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色情服务业乃至嫖娼卖淫一直被社会所容纳,但事实上这与传统道德的严肃性观念并不对立。众所周知,在这种保守性观念道德根深蒂固影响下,人们的贞操意识尤其强烈,坊间无论男女如果出现婚前性行为并被“捉奸”,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女性甚至会为此搭上性命,然在现实情况下,不仅婚前性行为的羞耻感已荡然无存,没有婚前性行为反而会被耻笑,中国年轻女性所特有的“羞涩美”也几乎不见踪影。这种性观念的过度开放和缺少法规制度约束、惩戒以及社会的过度宽容,造成社会形成前所未有的“性泛滥”,在这种氛围下,仅仅从“技术上”强调加强性教育和正确引导,不仅收效甚微,很可能还会走入误区从而产生“火上浇油”的效果。
在不少人的思想意识甚至官方的某些宣传普及中,往往把性观念的“解放”视为甚至等同于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实际上这存在很大的误区,开放的性观念不但不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尺,反而是社会的一种急速倒退,一夫一妻和受到道德法规制度约束的性行为尤其是婚姻制度本身就是人类有别于其他动物最大的文明与进步。然而,现实社会这些所谓的“观念开放”,已经对文明的婚姻制度造成巨大冲击,这还不仅仅体现在离婚率逐年刷新的数字上,未婚同居、试婚、“临时夫妻”等非婚性行为现象更在外出务工族群体甚至大学校园中较普遍性的存在,其中还不乏“一夜情”等近似于卖淫嫖娼的性活动。法律法规一方面严厉禁止卖淫嫖娼,一方面对于除“卖淫嫖娼”以外的各类婚前或非婚性行为,却又不加任何约束,从而形成实际上的卖淫嫖娼有所减少,但婚前或非婚性行为却呈泛滥之势,但毕竟受传统观念和社会现实经济状况的影响,婚前生育尤其是对于“性模糊”的青少年,不仅意外怀孕所导致的人流数字剧增,像高校女生17岁小梅这样稀里糊涂生孩子,一时惊慌失措遗弃甚至杀死小生命的行为也难以避免。
强调加强青少年的性教育和两性认识,固然可以相对减少意外怀孕和这种极端行为,但如果任由这种性观念继续“开放”下去,其他任何后期“防范”都只能是徒劳,而由此造成一连串的社会问题几乎是“无药可治”,因此,强调性教育,多灌输正确的性知识,不如让传统道德回归,而性本身就是包括人类在内所有动物的本性,只有用道德与法规制度进行约束和规范,以婚姻制度和传统道德保障性行为的纯洁和忠实,以婚姻之外性行为为耻理念重新回归道德信仰,才能从根本上来消除因性观念“开放”所导致的一系列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