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20人气:作者:佚名
福建税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
一、可为本人和他人缴费的功能
方式一
进入“福建税务”公众号,点击“微办税”——“医保社保业务”——“个人社(医)保费缴费办理”,跳转闽政通登录页面
验证后,进入缴费页面
方式二
登录“闽政通”,点击【福建码】,在【福建码】中选择【税信码】,进入个人税信码服务页面。
在【税信码】中点击【一码缴费】,进入“个人社(医)保费缴费办理”
二、可查询本人和本人为他人办理业务的功能
1.涉及功能:【已缴费查询】、【已申报查询】、【第三方支付订单查询】。
2.【已申报查询】中查询出的记录如果是他人为自己办理的记录,当前登录用户本人无法作废、缴款,需联系代办人进行操作。
三、只能办理或查询本人业务的功能
1.涉及功能:【待批扣清册查询及作废】、【历史缴费信息查询】、【缴费金额确认】、【开具缴费证明】、【开具完税证明】、【开具完税证明补打】、【委托扣款缴费协议】、【城乡居民医保退费申请受理】、【受理结果查询】。
四、补缴业务
缴费人通过参保信息确认后,即可进行补缴办理。
补缴业务分为“中断补缴”和“一次性补缴”,缴费人可通过切换页面查看是否有“中断补缴”和“一次性补缴”业务可办理。中断补缴允许分次进行补缴。缴费人选择补缴年度,并填写对应【应缴费额】,确认合计金额无误后提交缴费。若页面提示“该补缴类型无补缴年份可选”,则缴费人无需办理对应类型的补缴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