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14人气:作者:佚名
2024内蒙古汽车置换以旧换新补贴标准
补贴对象
个人消费者
补贴范围
自本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车(以下简称“旧车”),并在内蒙古自治区内购买乘用车新车,开具当地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可申请一次性购车补贴。
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新能源乘用车包含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燃料电池汽车三类(机动车行驶证副页有“新能源”标注,挂绿色车牌)。
转让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本人名下注册登记的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不含变更登记),取得《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完成转让登记手续。
新购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在内蒙古自治区内购买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车新车,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完成车辆注册登记,取得有效《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
补贴标准
1、新购车辆为新能源乘用车的,按照购车发票金额(价税合计,下同),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补贴14000元,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补贴16000元,2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18000元。
2、新购车辆为燃油乘用车的,按照购车发票金额,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补贴11000元,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补贴13000元,2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