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10人气:作者:未知
石家庄市供热集团天启热能交费时间:
2024年9月10日-2024年11月10日
热费交纳方式:
线上办理方式:
1. 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石家庄市供热集团天启热能公司”点击关注→微网厅→在线缴费→绑定住户信息→按提示进行完成交费操作。
“石家庄市供热集团天启热能公司”微信公众号:使用手机微信扫一扫下方二维码关注后缴费
2. 微信生活交费:登录手机微信界面→点击右下角“我”→选择支付或服务→生活缴费→供暖费→石家庄市供热集团天启热能有限公司→按提示进行完成交费操作。
3. 支付宝:登录手机支付宝首页→生活缴费→暖气费→石家庄市供热集团天启热能有限公司→按提示完成交费操作。
4.中信银行手机APP:登录手机APP首页→城市服务→生活缴费→暖气费→石家庄市供热集团天启热能有限公司→按提示完成交费操作。
线下办理方式:
携带供热用户卡到所属运营管理所办理。
空置房与恢复用热业务办理:
申报时间:
热用户办理暂停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以整套房屋为单位,在当年供热开始三十日之前(10月15日之前),向我公司提出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暂停用热手续的,为正常用热户,需按全额交费,逾期未交费的,收取相应违约金。
注意事项:
1.并联用户连续多个采暖期暂停用热的,本年度空置房延续,不需要逐年申请;串联(未实现分户控制)用户需每年到营业厅申报。
2.保障性住房不符合空置房办理条件。
申报方式:
居民用户:
1.并联用户通过微信公众号、所属运营管理所办理,申报后由我公司统一采取关断措施。
2.串联(未实现分户控制)用户需自行将取暖设施与供热管网断开,并将上下管道连通,确保其他用户正常用热,完成以上断管措施后,到所属运营管理所进行申报。
3.恢复用热申请:微信公众号、所属运营管理所办理;串联(未实现分户控制)用户需自行将已断开的采暖设施与供热管网恢复连接,完成恢复措施后,到所属运营管理所办理恢复用热手续并全额交纳采暖费后用热。
非居民用户:
非居民用户申报空置房或申请恢复用热,到所属所属运营管理所办理。
各运营管理所地址及电话
长安运营管理所(包含原长安运营管理一、二所管辖范围):
地址:长安区谈固北大街与丰收路交口西行400米路南红色二层小楼电话:86618180
裕华运营管理所:
地址:裕华区塔南路195号卓达书香园一区供热大楼
电话:66500152
新华运营管理所:
地址:新华区中华大街市庄路北150米市考试院供热站
电话:67595389
桥西运营管理所:
地址:桥西区滨河街与汇新路交口旭城花园供热站
电话:83801029
24小时客服热线电话:96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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