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03人气:作者:佚名
宁波市鄞州区滨河鸣翠府项目配建房申购公告
宁波市鄞州区滨河鸣翠府项目配建房(以下简称为“配建房”)经区政府同意,面向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公开销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次推出滨河鸣翠府项目的配建房共32套住宅、46个产权车位,其中区级房源住宅22套、车位32个;市级房源住宅10套、车位14个。
滨河鸣翠府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东郊街道,东北至周宿渡路,东南至大朱家河,西南至长丰河,北至金家一路。该项目于2023年12月竣工交付,配建人才房共32套、建筑面积约4130平方米、其中145㎡套型10套,135㎡套型8套、120㎡套型2套、116㎡套型9套、110㎡套型2套、65㎡套型1套;产权车位共46个,其中标准车位40个、充电车位6个。
二、申购条件
本次滨河鸣翠府配建房的申购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高级及以上层次人才。截至申购登记结束之日(2024年9月17日),申购人需持有宁波市人力社保局出具的《宁波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资格)的其他人才。截至申购登记结束之日(2024年9月17日),申购人需持有学历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资格)等相关证书。
本次销售高级及以上层次人才优先选房。
三、销售价格
(一)本次销售房源及产权车位实行“一房一价”销售模式,其中住宅销售均价为26336元/平方米、车位销售均价为130047元/个。具体房屋或车位销售价格因面积、楼层、位置等不同存在差异。
(二)本次申购成功的各类人才可同时按规定享受安家补助、购房补贴和博士后出站留甬工作补助等人才安居货币补贴。
四、申购方式
申购登记自2024年9月2日9时起至2024年9月17日17时结束。申购人于销售服务场地向销售代理单位办理申购登记并提交证明材料。
五、相关事项
(一)成功申购本次配建房房源的,在取得不动产登记权证满五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二)滨河鸣翠府项目已竣工交付,本次房源以存量房买卖方式进行处置。
(三)产权车位与住宅同步销售,首轮按住房选购顺序同时选购,每套住宅配售一个车位;后续剩余车位仍按住房选购顺序再次选购,售完即止。
(四)申购人应如实填报和提交申购材料,对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本次申购资格。
(五)确认登记、选(购)房环节,申购人确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可委托他人代办,受托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申购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申购人出具的委托证明。
(六)宁波市鄞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本次滨河鸣翠府项目配建房具体销售工作,包括接受申购登记、组织项目现场看房、办理认筹登记、组织选(购)房、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收取房款、登记过户、交付房屋等相关事项。
(七)浙江省宁波市鄞源公证处负责对本次销售过程进行监督公证。
六、销售服务场地及咨询专线
销售服务场地:滨河鸣翠府东门(鄞州区东郊街道周宿渡路38号)
咨询专线:0574-89055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