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02人气:作者:佚名
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消息,根据8月1日起实施的全省高温津贴标准,全省21个市(州)结合实际,调整确定了当地的高温津贴标准,目前已全部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成都最新高温津贴为:每人每天13—23元
成都、自贡、攀枝花、泸州、绵阳、宜宾、雅安、眉山、资阳、甘孜、阿坝、凉山等市(州)最新高温津贴标准每人每天13—23元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提醒,防暑降温物品属于劳动保护措施,是为了确保劳动者不中暑。而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补偿性质,是补偿劳动者在高温(室内气温≥33℃、露天气温>35℃)环境下的额外劳动消耗的工资补充形式。由于性质不同,防暑降温物品和高温津贴不能相互代替,即劳动者可以同时享受防暑降温物品和高温津贴。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提高高温津贴而降低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含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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