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13人气:作者:佚名
一、威海养犬区域划分
威海市各街道办事处和环翠区张村镇辖区为重点管理区,其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根据管理实际,可以将重点管理区内的农村地区调整为一般管理区,将一般管理区内的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和人口密集区域调整为重点管理区,并向社会公布。
二、不规范养犬处罚标准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一)个人养犬超过每户限养数量的;
(二)未按规定办理养犬登记、变更登记手续的;
(三)未按规定缴纳养犬管理服务费的;
(四)携犬出户未为犬佩戴犬牌的;
(五)携犬出户未按规定为犬束牵引带的;
(六)乘坐电梯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未按规定携犬,对他人造成影响的。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放任犬自行出户的;
(二)遗弃、虐待犬情节严重的;
(三)组织、参与斗犬等伤害犬的行为的;
(四)携犬进入禁止进入的区域或者场所的。
违反本办法规定,个人在重点管理区饲养列入禁养名录的烈性犬、大型犬,或者在一般管理区饲养列入禁养名录的烈性犬和大型犬未进行拴养、圈养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规定,单位养犬未进行拴养、圈养,出院遛放的,或者在重点管理区养犬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为犬接种狂犬病疫苗的;
(二)从事犬的诊疗等经营活动,经营场所未设有独立的出入口的;
(三)随意丢弃犬的尸体的。
携犬出户未即时清除犬粪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