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07人气:作者:未知
1.协议离婚
首先,夫妻双方持下列材料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手续:
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其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持下列材料到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包括离婚意愿、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内容)、孩子出生证。
2.诉讼(判决、调解)离婚
(1)确定起诉离婚的法院:
被告的户口所在地的法院;
被告下落不明、被宣告失踪或被监禁、劳教的,在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本人离开户口所在地,在某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则该居住地法院起诉;
被告是非文职军人的,在本人的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起诉离婚应提交的材料:
民事诉状;
结婚证;
被告的户口证明、离开户口所在地满一年的证明、在某地连续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或下落不明、被宣告失踪、被监禁、被劳改的证明;
子女的出生证、户口簿;
房产证、宅基地证、汽车行驶证、购物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和债务的材料;
以前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证人证言、居(村)委会证明等关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材料;
证人证言、报警记录、照片、书信、被被告暴力致伤的病历等能够证明被告对离婚负有过错的材料;
证人证言、子女意愿等证明子女由谁抚养更有利成长的材料;
被告的工资单、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等证明被告抚养子女抚养费数额的材料;
自己的失业证、患病病历、收入证明等证明自己经济困难的材料。
(3)应诉离婚应提交的材料
同意离婚的:答辩状(讲明自己对被告起诉的意见、理由以及如法院判决离婚时自己的诉讼请求),并提交相关证据。
不同意离婚的:
答辩状(讲明自己对被告起诉的意见、理由以及如法院判决离婚时自己的诉讼请求);
信件、证人证言、相片等证明夫妻感情尚好的材料;
房产证、宅基地证、汽车行驶证、购物发票等证明财产和债务的材料;
自己的失业证、病历、收入证明等证明自己经济困难的材料;
子女出生证、户口簿;
被告的工资单、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等证明被告收入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