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01人气:作者:佚名
西安市医疗救助对象及方式
1、西安市医疗救助对象有哪些?
具有陕西省户籍,且在西安市参保的以下三类人员:
(1)一类救助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2)二类救助对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3)三类救助对象:因病致贫重病患者。
Tips:县区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按上述救助对象类别给予相应救助。
2、西安市医疗救助方式有哪些?
西安市医疗救助方式有两种:资助参保、对住院费用和门诊费用给予救助。
(1)资助参保
资助参保,是指对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
①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全额资助。
②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给予定额资助。分类资助标准,按照参保当年确定的标准执行。
(2)对住院费用和门诊费用给予救助
西安市医疗救助,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
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因慢特病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补助保险)按规定报销后,政策范围内的费用纳入救助范围。
Tips:困难职工和城乡居民在取得救助身份后,其身份认定前12个月内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和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费用,纳入救助保障。
未达到基本医保或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可纳入救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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