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01人气:作者:未知
沈阳养犬重点管理区范围
沈阳地域内,除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全域及其他区的农村地区外,都是养犬重点管理区。
重点管理区内的住户每户准养一只犬,不得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禁养犬种类
辽宁省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确定的禁养犬共48种,其中,烈性犬39种、大型犬9种。
★39种烈性犬:
藏獒、意大利纽波利顿犬、巴西菲勒犬、法国波尔多犬、阿根廷杜高犬、英国马士提夫犬、拳狮犬、杜宾犬(笃宾犬)、卡斯罗、高加索 、纽芬兰犬、可蒙犬、罗威纳犬、灵缇犬、德国牧羊犬、阿富汗猎犬、苏俄牧羊犬、沙皮犬、猎鹿犬、威玛猎犬、波音达猎犬、弗兰德牧羊犬、俄罗斯黑梗、比利时牧羊犬、牛头梗、凯利蓝梗、斯塔福 、比特犬、英国斗牛犬、土佐犬、秋田犬、狼青、川东猎犬、中国细犬、昆明狗、中亚牧羊犬、加纳利、马犬、中华田园犬(土狗)。
★9种大型犬:
大白熊犬、阿拉斯加雪橇犬、圣伯纳犬、大丹犬、英国古代牧羊犬、英国寻血猎犬、雪达犬、伯恩山犬、大麦町犬。
养犬重点管理区无证养犬如何处理?
依据《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对未经登记养犬或者未按年度交纳养犬管理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强制收容犬只,对个人处1000元罚款;对单位处2000元罚款。
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养烈性犬、大型犬的,由公安机关强制收容犬只,处2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