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婚检如何免费领取?(2020佛山婚检流程指南)

时间:2024-07-16人气:作者:未知

佛山婚检如何免费领取?(2020佛山婚检流程指南)

  关于佛山市的免费婚检领取流程,佛山本地宝整理了以下内容,包括佛山婚检流程的受理范围,以及佛山婚检所需的材料和领取方式等,供广大市民参考。

  禅城区:

  一、受理范围

  (一)夫妻一方为禅城区户籍的孕妇

  (二)非禅城区户籍,常住禅城区的孕妇

  二、所需材料

  (一)夫妻一方为禅城区户籍的孕妇(可由丈夫代领,无需额外提供其他材料)

  1、孕妇本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孕妇本人户口簿(外地户籍孕妇持丈夫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妊娠证明(异地妊娠证明亦可),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二)双方非禅城区户籍,常住禅城区的孕妇(可由丈夫代领,无需额外提供其他材料)

  1、孕妇本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在全员系统有常住登记的记录/孕妇本人居住证(在办居住证的可提供居住证受理回执),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孕妇本人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4、妊娠证明(异地妊娠证明亦可),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南海区:

  一、免费孕前检查项目受理范围

  (一)免费孕前优生检查人群为一方或双方为广东省户籍或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的登记结婚人员,可在预约结婚登记后至怀孕3个月内,享受一次免费孕前优生检查;符合再生育政策的,按规定每孩次可继续享受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二)特殊人员如军婚对象等需要在预约结婚登记前进行婚前医学检查的,可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免费孕前检查项目申领流程

  新婚和计划怀孕夫妇可登录“南海通”APP或“佛山南海通plus”小程序,点击“办事”—“特色服务”—“孕前检查”按照小程序提示上传相关资料,领取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综合服务电子券。

  二、免费孕期保健服务受理范围

  辖区内常住的孕妇,包括夫妻一方为南海区户籍的孕妇、持有南海区居住证的常住非户籍孕妇、夫妻一方持有南海区部队军官证或流入南海的时间持续满6个月的常住非户籍孕妇。

  符合申请条件的孕妇可通过手机登录“佛山南海通plus”微信小程序在线申领电子券(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登录“佛山南海通plus”小程序。

  2、点击“办事”一栏,在“特色服务”专区找到“民生电子券-健康检查大礼包”。

  3、使用“人脸识别登录”进行个人实名认证。

  4、查看“产前检查”电子券宣传页,点击“立即领取”,按要求填写资料,即可成功领取。

  顺德区:

  一、受理范围

  (一)一方或双方为顺德区户籍或持有效顺德区《居住证》的登记结婚人员,可在预约结婚登记后至怀孕3个月内享受一次免费婚前孕前健康检查。

  (二)符合再生育政策夫妇,按照规定每孩次可以继续享受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二、领取方式

  符合条件的常住男女双方或夫妇,可通过女方手机扫码进入“广东母子健康e手册”小程序实人实名认证并在线申领服务电子券,申领成功后凭电子券和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定点医疗机构参加服务,新婚夫妇可在结婚登记日直接到“一站式”婚育健康医学检查服务站即顺德婚育健康巴士参加服务。

  高明区:

  一、受理范围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高明区户籍或在高明区居住满6个月,已怀孕并在我区助产机构内行产前检查的妇女可领取《免费产检卡》和《免费产检券》。

  二、所需材料

  (一)夫妻一方为高明区区户籍的孕妇(可由丈夫代领,无需额外提供其他材料)

  1、孕妇本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孕妇本人户口簿(外地户籍孕妇同时持丈夫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生育登记凭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二)持《广东省居住证》,常住高明的孕妇(可由丈夫代领,无需额外提供其他材料)

  1、孕妇本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孕妇本人居住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孕妇本人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4、生育登记凭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三水区:

  一、受理范围

  (一)孕期保健:辖区内常住的孕妇。

  (二)产后访视:产后42天内在三水区范围内休养的产妇(包括户籍及常住非户籍)。

  二、领取方式

  (一)对在我区常住(包括户籍及常住非户籍)的孕妇,凭夫妻双方身份证到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属镇(街道)卫生健康办公室指定地点领取《三水区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券》(共9张)、《三水区孕产妇健康管理(产后)访视服务券》(共2张)。

  (二)对三水区外分娩的常住户籍产妇,凭分娩出院资料及身份证到户籍地所属镇(街道)卫生健康办公室指定地点领取《三水区孕产妇健康管理(产后)访视服务券》(共2张)。

  (三)对夫妻双方均在我区常住(包括户籍及常住非户籍)的孕产妇,均由女方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属镇(街道)发放免费保健券。

标签: 户籍  孕妇  常住  原件  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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