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计划生育手术津贴申领天数(合肥市计划生育条例)

时间:2024-07-05人气:作者:佚名

合肥计划生育手术津贴申领天数(合肥市计划生育条例)

  合肥计划生育手术津贴申领天数

  答:4个月以内流产的按15天计发,4个月以上流产的按42天计发,7个月以上引产的按98天计发。

  正常分娩申领津贴天数:

  1)顺产为98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增加15天。

  2)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奖励政策规定的,增加60天。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产假期间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发放。

   注: 生育津贴发放的标准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产假天数计发。

  拓展阅读

  生育津贴待遇享受需满足:

  1)生产前首次登记参保已满6个月及以上。

  2)单位已按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医疗保险费6个月以上(有欠费的需补齐欠缴费用)。

标签: 津贴  个月  天数  计发  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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