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9人气:作者:佚名
分配时间:6月5日下午3:00,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泰山公证处派专人负责开展抽签选房。公寓分配结束后,申租人须现场签约并缴纳租金,相关单位开具收据。
分配规则:当拟申租对象数量不超过供应房源时,拟申租对象全部确定为申租对象。当拟申租对象数量超过供应房源时,按照学历层次(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或与正高级职称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或与副高级职称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普通高校本科生或中级职称或与中级职称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依次确定申租对象,同等学历层次人员按照所在单位类别(工业企业>其他单位)依次确定申租对象,同等学历层次、相同单位类别的申租人员数量仍超过供应房源时,采取抽签方式确定申租对象。若申租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放弃申租资格,空缺申租名额可按抽签顺序递补。
公示入住
6月6日—6月14日,拟入住人员由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区房管中心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做出结论。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申租并查实的,不予入住,有关单位须将收取租金退回申租人;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申租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6月15日,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协助人才统一办理入住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