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15人气:作者:佚名
2024绍兴诸暨第二批“青年安居”购房消费券申请指南如下:
摇号数量:500个名额
申请资格:
(一)首期已通过资格联审未中签的申请人无需再次申请,可直接获得摇号资格。
(二)申请人在申请时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年龄要求为18至45周岁(1979年5月15日至2006年5月19日)。大专及以上学历或技师不受年龄限制。
2.申请人在诸暨市域内无房屋(不包括集体土地上房屋,以不动产登记或网签合同为准),且近3年内无房屋交易记录(含离婚析产、赠与、继承等)和网签合同变更、撤销记录。
申请期限:
2024年5月15日-2024年5月19日
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手机“西施眼”APP(以下统称 APP )在申请期限内提交线上申请,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一张“安居券”,并按要求上传以下资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照片;
2.45周岁以上的申请人需提供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信网证明或技师证件照片。
资格审核:
申请期限截止后,实行线下集中联审,通过资格联审的申请人数(含首期已通过资格联审未中签的申请人)少于或等于500人的,则申请人均可获得“安居券”;多于500人的,则采用公开摇号方式确定。
“安居券”申领:
获得“安居券”的申请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领取“安居券”(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第二期活动“安居券”使用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申请人获得“安居券”的次数仅为1次。
“安居券”使用:
1.“安居券”使用范围为诸暨市内已取得商品房预(现)售许可证的在售新建商品住房,参与楼盘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报名。每套住房仅可使用一张“安居券”。
扫码查看参与楼盘名单
2.“安居券”可用来直接抵扣房款(含购房首付款)。
3.申请人取得“安居券”后,应在有效期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合同备案。
4.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申请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在付款方式中注明“安居券”金额。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的付款发票应包含“安居券”抵扣金额。
5.“安居券”可与高层次人才或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政策叠加使用,高层次人才或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按诸暨市人才招引政策执行(人才补贴咨询电话:0575-87262017 0575-87211808(工作日))。
“安居券”兑付:
房地产开发企业分批次向市建设局申请兑付“安居券”,市建设局收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兑付的完整资料,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在30日内由市财政局拨付至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应的资金监管账户。
使用“安居券”的房屋在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前,购房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先将“安居券”金额退回至市财政。
本活动方案由诸暨市促进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5—87015193(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