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10人气:作者:佚名
济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要求
一、公需科目学习要求
(一)学习内容及学时要求。2024年我市公需科目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学习教育”“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等专题系列课程开展学习;自主选择“数字技术”“传统文化”“法律知识”“网络安全”“知识产权”“人才国际化”“人文素养”“安全生产”“质量强市”“乡村振兴”“应急管理”“医养健康”等方面课程开展学习。年度累计应不少于30学时。
(二)学习形式。专业技术人员手机关注“济宁人社”微信公众号,选择“其他服务-专技继续教育”或登录“济宁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djn.yxlearning.com)(以下简称“平台”),选择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济宁市高级职业学校进行学习。课程设置20学时的必选课、10学时的自选课。本年度公需科目学习于2024年5月10日开始。
二、专业科目学习要求
(一)学习内容及学时要求。专业科目应结合行业特点和发展趋势,立足科技前沿,以更新知识结构、掌握先进技术、提升专业水平、提高创新能力为目标,重点围绕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方面课程开展学习。年度不少于60学时。
(二)学习形式
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专业,如卫生、会计、教育等,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途径和方式参加学习。我市行业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织、派出、同意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各类培训,行业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应在培训前通过“济宁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向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要求完成培训后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将学员名单和学时导入“平台”,计入个人继续教育专业课学时。
三、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
本年度我市继续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培训面向我市先进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群体开展,完成学习经结业考核可获得培训合格证书,相应学时记入个人继续教育学时;参加考核评价取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视同获得相应职称。“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报名通知将在“平台”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