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6人气:作者:未知
受理对象
受理对象的具体条件(须同时符合)如下:
1.钱塘区企业在职职工;
2.申请人具有初级(含)以上职称,或初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高中及以上学历;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杭州市区范围无房,(不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未享受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租赁补贴等优惠;
4.申请人在钱塘区企业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
配租原则
申请人家庭有效配租人数与配租房源户型按下列原则进行对应:
1.一人户申请家庭可申请非成套一居室或成套一居室;
2.二人户申请家庭可申请非成套一居室或成套一居室;
3.三人(含)以上户申请家庭可申请成套一居室或成套二居室;
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及成年子女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认定为申请家庭有效配租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