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8人气:作者:佚名
2024烟台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从2023年10月1日起,对全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作出调整,具体标准按县市区分为两个档次: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牟平区、蓬菜区、长岛综合试验区、龙口市、招远市、莱州市、开发区、高新区、昆嵛山保护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980元/月/人;海阳市、莱阳市、栖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809元/月/人。
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