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离婚情况下进行婚姻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时间:2024-04-11人气:作者:佚名

襄阳离婚情况下进行婚姻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婚姻登记办理材料

  1、为节省当事人现场办理时间,预约时需按提示上传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请根据以下情形,提前做好准备:

  ① 婚姻状况为未婚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正面、反面),户口簿首页、户口簿本人页(集体户口提供有单位盖章的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卡片);

  ② 婚姻状况为离婚的,除了提供①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离婚证书”(网上能查到的,可不提供),或人民法院离婚调解书(人民法院判决书)。一审判决书需附生效证明;

  ③ 婚姻状况为丧偶的,除了提供①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④ 军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正面、反面),军人证件及”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⑤ 预约离婚申请的,除了提供①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

  ⑥ 预约补领婚姻证的,除了提供①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婚姻档案”(网上能查到的,可不提供)或”婚姻登记相关证明材料”;

  2、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应先到公安部门更正;证件丢失或超过有效期的,应先到公安部门补办证件。

标签: 户口簿  所需  还需  证件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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