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10人气:作者:佚名
泉州电动自行车上牌目录
目前已经没有目录了哦,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直接上牌即可!
泉州市公安局2020年9月21日发布通告,明确取消电动自行车销售目录管理制度,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交管部门不再受理电动自行车销售目录申报,《泉州市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一并废止,不再作为申请上牌的依据。
禁止在本市生产、销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未取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产品。违者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电动自行车上牌标准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规定电动自行车应符合下列要求:具有脚踏骑行能力;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主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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