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03人气:作者:未知
武汉GYB创业培训补贴政策(附申报条件+材料+流程)
(一)政策内容
GYB创业培训是针对有创业动机、缺乏现实可行的企业想法的劳动者组织开展培训。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大学生,在我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GYB创业培训合格的,可按规定享受300元/人的GYB创业培训补贴。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大学生在我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GYB创业培训合格的。
(三)补贴标准
在我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GYB创业培训合格的,可享受300元/人的GYB创业培训补贴。
(四)文件依据
1、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
2、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64号)
3、省人社厅《关于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函〔2021〕147号)
4、市人社局《关于优化公共就业服务事项经办流程的通知》(武人社发〔2017〕49号)
5、市人社局2021年10月25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五)申请材料
(一)个人申请GYB创业培训补贴的需填写《武汉市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申报审批表》(A4规格,可在武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下同),并提供:
1、《武汉市就业创业培训学员登记卡》;
2、个人银行卡复印件1份,拟留件;
3、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复印件1份,拟留件。
(二)培训定点机构申请GYB创业培训补贴的需填写《武汉市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申报审批表》,并提供:
1、《武汉市就业创业培训学员登记卡》;
2、《培训补贴代为申请协议书》;
3、授课视频资料;
4、实行个人信用账户管理的,还需提供《就业创业培训个人信用账户申请表》《就业培训个人信用账户申请汇总表》。
(六)业务流程
培训结束后6个月内,采取个人缴费方式参训的,由本人向选择的培训定点机构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培训补贴申请;培训定点机构垫付培训费的,由培训定点机构向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培训补贴申请。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公示7天无异议后,出具审核意见,送区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资金。(采取个人缴费方式参训的,培训补贴拨付至个人银行账户;培训定点机构垫付培训费的,培训补贴拨付至培训机构银行基本账户)。
(七)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江岸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江岸区麟趾路50号 027-82710330
江汉区人才与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江汉区天门墩路7号 027-85709029
硚口区劳动就业指导中心 硚口区建设大道142号 027-83631980
汉阳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汉阳区墨水湖北路105号 027-84841497
武昌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武昌区解放路530号 027-88936727
青山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青山区新沟桥街道市政侧路青山区人力资源市场2楼 027-86419730
洪山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洪山区珞狮路198号 027-87386891
东西湖区就业促进中心 东西湖区吴家山吴中街与金山大道交叉口(两馆一中心) 027-83891432
蔡甸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蔡甸区树藩大街445号 027-84949305
江夏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江夏区纸坊街道兴新街124号10楼 027-87010061
黄陂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黄陂区前川街钓台道19号劳动保障楼 027-85901880
新洲区就业训练中心 新洲区邾城街章林路81号 027-89354285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人力资源局 芙蓉路华中智谷二期A1栋四楼11号窗口 027-84735725
武汉市人社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东湖开发区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 027-67880232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政务中心医社保就业一事联办综合窗口 东湖风景区欢乐大道301号 027-86779323 027-8823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