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29人气:作者:佚名
东莞机动车报废年限标准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许昌供暖收费标准是含公摊面积的,即收费面积是按照房产证核定的建筑面积为准的,无房产证的以购房合同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
(2)人喜欢2024-09-21按面积收费方式=建筑面积*0.18元/㎡/天*120天。收费按照整个采暖季120天预收,供暖结束后,将根据小区换热站实际运行时间结算。
(2)人喜欢2024-09-21许昌供暖按面积收费,收费方式=建筑面积*0.18元/㎡/天*120天。缴费可线上或线下,具体详见文章。
(1)人喜欢2024-09-21许昌供暖费开始供暖后也可以补交,但是一定要赶在最后的期限之前,供暖公司一般会催缴两次,错过最后一次的规定时间就不行了。
(2)人喜欢2024-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