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09人气:作者:未知
临夏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告
根据《临夏州民政局 临夏州财政局 临夏州公安局 临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甘肃省民政厅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公安厅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临州民发〔2023〕2号)文件规定,为落实高龄津贴政策,完善发放管理长效机制,确保资金发放全面、及时、精准、有效保障老年人权益,现结合我市实际,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放渠道
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老年人高龄津贴从2024年1月起由市民政局发放,不再由市社保经办机构发放。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在户籍地所在村、社区申报。
二、发放对象
具有临夏市户籍且80周岁以上原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老年人(已享受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高龄补贴的老年人不再重复享受)。
三、发放标准
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25元;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60元;10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月100元。
四、发放形式
高龄津贴审批同意后次月计发,津贴将按月通过社会化发放至高龄老人银行卡内,每月15日前发放上个月高龄津贴(申请人需提供新办理的农商银行社保卡账号)。
五、发放程序
高龄津贴发放以户籍地为基础,按照“本人申请、村(社区)受理、镇(街道)审核、市民政局审批”的程序进行办理。具体为:老人(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农商银行社保卡)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申请;村、社区对申请人基本信息等进行核实后上报镇、街道进行审核;镇、街道核对申请人年龄、户籍、是否健在等信息,将符合条件的上报市民政局进行审批;市民政局通过核对死亡人口数据、户籍数据等提出审批意见,并将审批结果通知镇、街道,对符合条件的次月起发放高龄津贴。
来源:临夏市融媒体中心(https://mp.weixin.qq.com/s/wPyKHdDLCe8V4g_92tsM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