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08人气:作者:佚名
问:在鞍山市申领失业保险金时,辽宁省内其他城市的失业保险缴费记录是否需要办理转移手续?
答:鞍山市失业保险参保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时,省内其他城市的失业保险缴费记录不需要办理转移手续,将与我市缴费记录合并计算;省内其他城市存在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不需要办理转移手续,将与本次核定的失业保险金合并计算,总月数超过24个月时,按24个月计算。
问:鞍山失业人员何时能收到失业保险金?
【答】: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并审核通过后,下个月20日前后会收到失业保险金,如未收到失业保险金,需要前往待遇领取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