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08人气:作者:佚名
房交会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不含工程抵款房)、非住宅(不含幼儿园、售房部)的购房人,给予实缴契税金额50%的消费券补贴。
消费券补贴标准:住宅不超过1万元,非住宅不超过2000元。房交会期间区内同一单位职工组团一次性购买5套(个)及以上参展项目商品房的购房人,给予实缴契税金额100%的消费券补贴。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人才,或具有人社局认定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且在巴南区缴纳社会保险,在房交会期间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给予实缴契税金额100%的消费券补贴。
补贴期限:2024年2月1日至3月31日。
申报条件:2024年2月1日至3月31日春季房交会活动期间在巴南区购买新建商品房(不含工程抵款房和售楼部幼儿园),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网签并缴纳契税的购房人。
申报方式:由开发企业代购房人提交相关资料至巴南区巴实游平台申报。
发放形式:审核后,由购房人自行在巴实游平台领取并消费。
咨询电话:023-66232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