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07人气:作者:佚名
地役权首次登记
事项名称:
地役权首次登记
事项类别:
行政确认
受理条件:
(1)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的;
(2)申请主体明确,与提交的身份证明指向的主体一致;
(3)申请材料齐全、形式符合要求,申请材料与登记事项一致;
(4)申请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需役地和供役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
(4)地役权合同;
(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办事流程:
受理——审核——发证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非住宅550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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