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2021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调整标准

时间:2022-04-15人气:作者:佚名

甘肃2021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调整标准

  甘肃2021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调整标准

  (一)伤残津贴

  1.按伤残等级调整。

  工伤人员一级伤残的每人每月增加113元,二级伤残的每人每月增加108元,三级伤残的每人每月增加103元,四级伤残的每人每月增加98元,五级伤残的每人每月增加93元,六级伤残的每人每月增加83元。

  2.按退出工作岗位前工作时间调整。

  一至四级伤残职工,退出工作岗位前工作时间不满10年的,再增加22元;满10年不满20年的,再增加32元;满20年不满30年的,再增加42元;满30年及以上的,再增加52元。

  五至六级伤残职工,退出工作岗位前工作时间不满10年的,再增加12元;满10年不满20年的,再增加22元;满20年不满30年的,再增加32元;满30年及以上的,再增加42元。

  (二)生活护理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以2020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核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为50%,即每人每月调整到3322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为40%,即每人每月调整到2658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为30%,即每人每月调整到1993元。

  本次调整中各护理等级生活护理费分别等于或者高于以上数额的,不作调整。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

  供养亲属中,配偶每人每月增加48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40元,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6元。

  (四)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调整到每人每天27元。

标签: 伤残  工伤  亲属  职工  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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