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12人气:作者:未知
一、哪些人可以在我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或按规定享有其他保障的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
具体包括:
1、具有新源县直户籍或居住证且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2、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3、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在校学生以及托幼机构在园幼儿,新生儿及未出生婴儿。
二、2022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1、一般居民个人缴费每人360元;
2、特殊群体参保资助及缴费标准:A.特困人员(含孤儿)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补贴每人360元,个人不缴费;B.城乡低保对象每人补贴320元,缴费40元;C.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每人补贴280元,缴费80元;D.纳入防贫监测的脱贫户每人补贴180元,缴费180元;
3、对参保缴费后,动态新增的符合医疗救助资助参保的人员,及时调整落实资助参保政策。
4、个人缴费后国家财政每人补贴580元,合计940元每人。
三、今年什么时候可以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2022年度集中缴费期为2022年9月1日至12月25日。当年缴费次年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年度为自然年度,即2022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备注:因系统上线,具体缴费时间以通知为准
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方式有哪几种?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有以下几种缴费方式:
(一)、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新疆税务社保缴费”,按照提示操作缴费。
(二)、登录工商银行手机银行 APP-本地服务-新疆社保,按照提示操作缴费。登录中国银行手机银行 APP-生活-更多-社保缴费,按照提示缴费。
(三)、登录新疆电子税务局,电子税务局-登录-用户注册-实名登录-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会保险费办理-选择银行卡或者微信、支付宝缴费。
(四)、在社会保障卡发卡银行 (信用社)激活其金融功能,签订“两两协议”;登录新疆电子税务局 ( 点击进入), 电子税务局-公众服务-下载服务-软件-新疆税务手机APP下载安装新疆税务 APP (或者扫描本通告二维码),立即-实名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平台-社保缴费办理-申报缴费-确认支付-三方协议缴费。
(五)、在社会保障卡的发卡银行 (信用社)激活其金融功能,签订“两两协议”并足额存款,委托银行 (信用社)代扣代缴。
(六)、携带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银行卡在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信用社柜台缴费。
(七)、携带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银行卡在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在自助柜员机缴费。
(八)、携带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银行卡在乡镇 (街道)社保所,或者村委会 (社区),使用 POS机或者代征客户端缴费。
请广大参保人员一定要在2022年12月25日前给家庭成员缴费,今年和往年不同,不按时参保,无特殊原因不能补缴,假如家里一旦有人生病住院是没有任何保障的。
五、缴费查询
安装登陆新疆智慧人社APP,可查询参保缴费、待遇享受等信息。
六、参加城乡医疗保险有哪些好处?
很多参保群众认为自己一年来也没有生病,每年缴费也是白花钱,下面告诉大家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可以享受哪些好政策,不要让你交的钱白白浪费啦!
1、可以享受普通门诊报销:参保人员可以到定点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看病就医,城镇居民普通门诊最高可以报销800元/年,农村居民普通门诊在乡镇卫生院最高可以报销500元/年、在村卫生室最高可以报销300元/年。
2、“两病”患者还可以享受门诊报销:明确患有“两病”(高血压、糖尿病)确需采取药物治疗且未达到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标准的参保人员,在县乡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购买降血压、降血糖药品发生的费用,报销60%,一年内高血压最高可报销200元药费,糖尿病最高可报销300元药费(已经办理慢性病白卡的享受慢性病门诊保障待遇的,不重复享受此政策规定的门诊待遇)。
3、可以享受住院报销,具体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如下:
县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线减半收取,乡镇卫生院年度第二次及以上起付标准80元/次。住院报销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支付限额为8万元。
4、可以享受大病保险报销。参保居民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负担的目录内费用超过9800元(贫困人口起付标准降一半,即4900元),按照大病保险待遇支付。报销比例为:9800元-5万元,报销比例为65%(贫困人员4900元-5万元报销比例为70%);5万元-10万元,报销比例为75%(贫困人口报销比例为80%);10万元以上的,支付比例为85%(贫困人员报销比例为90%)。
5、可以享受慢性病门诊报销。如果您患有以下疾病,还可以申请办理慢性病白卡,门诊购药可以享受报销政策,具体报销情况如下:
如果患有糖尿病、糖尿病伴有并发症、高血压2级、高血压3级、高血压并发症、肺源性心脏病、冠心病、冠状动脉支架置入术后状态、脑梗死、脑内出血、脑血管后遗症、风湿性心脏病、类风湿关节炎、肝硬化、精神分裂症、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病、克汀病、包虫病、布鲁氏杆菌病、癫痫病、慢性乙型肝炎、支气管哮喘(重症)、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肾炎、肾病综合症以上一般慢性病,门诊购药可以报销60%,一年最高可以报销3000元。
如果患有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含白血病)、血友病、慢性肾功能衰竭、苯丙酮尿症、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特殊慢性病病,门诊医药费用可以报销80%,年度不封顶。
如果患有门诊透析,医药费用可以报销95%。
如果患有肺结核、耐多药肺结核门诊用药可以报销100%。
发生意外伤害也可以报销。经相关部门鉴定,没有第三方责任人的意外伤害纳入大病保险范围,起付标准(免赔额)为2000元,符合目录范围内的按50%予以赔付,最高赔付10万元。
七、医疗救助政策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救助对象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类:重点救助对象,包括特困供养人员(含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包含民政部门认定重病,重残儿童,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
二类:低收入救助对象。包括低收入困难家庭中的老年人(年满60周岁),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1.5倍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认定条件的家庭,可确认为低收入家庭。
三类:因病致贫救助对象。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家庭年收入扣除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后,人均不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认定条件的家庭中重症患者。
四类:其他救助对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救助标准:
1、门诊慢性病救助。对因患慢性病需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付费用较高的一类医疗救助对象,给予门诊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500元。
2、普通疾病住院救助。对一类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中,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年度限额内各级医疗机构均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救助封顶线1.5万元。对二类救助对象给予60%的医疗救助,年救助封顶线为1万元。三类、四类救助对象,设置1000元起付线,超过起付线以上的给予50%的医疗救助,年救助封顶线为1万元。
3、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对一类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中,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年度限额内各级医疗机构均按8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救助封顶线为2.5万元。
八、如果我在新源参保,明年去外地打工怎么办?
如果您在本县参保,要外出务工、或帮助子女照顾孩子暂时住在子女家,您可以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可以通过电话办理(0999-5033050);可以通过医保电子凭证选择“医保个人服务——异地就医备案”自行办理;也可以可通过下载新疆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二维码附后)。
温馨提示: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必须满六个月以上才可变更地点哟!如果务工满6个月以上想回新源,也可以通过以上方式把就医地变更到新源。
想要了解更多、详细的信息,请咨询:
新源县喀拉布拉镇
0999-5243443
新源县阿勒玛勒镇
0999-5256063
新源县肖尔布拉克镇
0999-5265707
新源县坎苏镇
0999-5241602
新源县阿热勒托别镇
0999-5250433
新源县吐尔根乡
0999-5248882
新源县新源镇
0999-5035725
新源县别斯托别乡
0999-5029629
新源县那拉提镇
0999-5301144
新源县则克台镇
0999-5293732
新源县塔勒德镇
0999-5262871
种羊场
0999-5297017
新源县医疗保障局咨询监督电话:
0999-5033050
0999-5021288
0999-5023621
新源县税务局咨询监督电话:
0999-8812366
0999-502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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