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0人气:作者:未知
2023年象山县积分入学申请指南(方式+入口+流程)
申请时间
积分申请受理时间截至2023年4月30日23:00,逾期不再受理,具体由象山县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实施。
申请方式
所有新生统一实行网上报名,需申请量化积分。申请人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二选一)提出积分申请,完成积分入学应用申报。审核部门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赋分。
1.线上积分申请:申请人持有效居住证登录“浙里办”APP,通过搜索“浙里新市民”服务专区自主上传各类资料进行线上申请积分、申报积分入学应用,登录招生系统等流程进行网上报名。
2.线下积分申请:申请人持有效居住证到居住地量化积分窗口办理,由窗口工作人员收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积分申请,受理时间为工作日。窗口地址及咨询电话见下表:
申请步骤
积分入学申请网上操作流程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请为积分申请、积分入学应用申报、入学正式报名3个环节。
一、“浙里新市民”平台积分申请
积分申请截止时间:4月30日23:00前。
第一步:下载并登录“浙里办”APP,选择定位为象山县,搜索进入“浙里新市民”平台,确认您的居住登记状态和居住证状态是否有效、正常。居住证状态为“正常”才能进行积分申请,未申领居住证或居住证状态为“中止”的请及时进行居住证办理或签注。
第二步:“点击查看”,查询您当前获得的积分明细,部分指标已实现系统自动赋分。
第三步:点击积分项目,查看指标赋分说明及评分规则,核对您的当前积分。若您对自动赋分无异议,则无需操作、无需提交材料。若您对系统自动赋分或人工审核赋分有异议,请按照第四步点击“积分申请”或“复核申请”,提交所需证明材料。
第四步:点击“积分申请”或“复核申请”,阅读“告知单”,确认基本信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积分指标得分、上传对应证明材料,确认所提交材料及预估分,点击“提交”。
县公安局、县人力社保局、县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等审核部门会在规定期限内对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赋分。
二、“浙里新市民”平台积分入学应用申报
积分入学应用申报截止时间:4月30日23:00前。
积分入学应用申报时显示个人实时积分,最终积分结果以4月30日数据为准(对于4月30日前已经提交积分申请但未完成审核的,将在审核结束后统一计算纳入个人积分)。申报时间截止后,“积分入学”申请人积分将在“浙里新市民”平台“积分公示”专区进行公示。
第一步:登录“浙里办”APP,搜索进入“浙里新市民”平台,确认您的居住登记状态和居住证状态是否有效、正常。未申领居住证或居住证状态为“中止”的请及时进行居住证办理或签注。
第二步:找到“积分应用”专区,点击进入“积分入学”申报页面,填写申请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基本信息,点击“申报”提交完成积分入学预报名。
三、“报名招生系统”入学正式报名
申请人需按照《象山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大约5月初发文)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在“城市”频道中找到“甬有优学”应用,在热门服务中选择“义务教育入学”进行网上报名。
具体报名时间、报名要求暂未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