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07人气:作者:佚名
珠海公租房资格年审要什么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年审审批表
2、收入证明(工资明细12个月)在职/退休
3、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在职/失业人员
4、失业证复印件(年审章)
5、身份证复印件
6、结婚证复印件
7、离婚证复印件
8、离婚协议书复印件
9、无婚姻承诺书(社区领取)
10、户口本复印件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擅自互换、出借、转租、抵押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将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于经营性用途或者改变使用功能的。
(三)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四)无正当理由连续2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的。
(五)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严重毁损的。
(六)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七)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八)租赁期内,因获得其他住房等原因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九)租期届满,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违法、违约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