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03人气:作者:佚名
无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如何分摊?
(一)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全体业主按照各自专有部分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二)单幢房屋内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该幢房屋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专有部分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三)一个单元内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单元内的业主按照各自专有部分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单元内一侧房屋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该侧房屋的业主按照各自专有部分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涉及公有住房的,由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或者管理单位按照相关专有部分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主体有:由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建议。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由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或者管理单位提出使用建议。
上述使用建议人不存在的或者经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告知后仍不履行职责的,相关业主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可以提出使用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