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5人气:作者:未知
永春县域高层次人才:您的工作生活津贴开始申领啦
请各有关用人单位于2022年12月5日前提交相关申领材料。
一、高层次人才工作生活津贴(柔性引进类高层次人才除外)
2022年6月30日前认定的永春县域第一至第六层次高层次人才,以实际工作时间按月发放,2022年7月1日后新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下一年度发放(重新认定的除外)。
①第一层次人才5000元/月·人;
②第二层次人才4000元/月·人;
③第三层次人才2000元/月·人;
④第四层次人才1000元/月·人;
⑤第五、六层次人才500元/月·人。
二、柔性引进类人才工作生活津贴及交通补助标准
1.工作生活津贴:在我县实际工作时间以月为计数单位,当月达到一定服务次数或天数按整月计算(其中,第一至第三层次人才服务次数不少于2次或服务时间不少于3天,第四至第五层次人才服务次数不少于3次或服务时间不少于5天),根据不同层次给予相应的工作生活津贴。具体标准如下:
①第一层次人才5000元/月·人;
②第二层次人才4000元/月·人;
③第三层次人才2000元/月·人;
④第四层次人才1000元/月·人;
⑤第五层次人才500元/月·人。
2. 2020年12月7日前认定的柔性引进类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2022年度在永春实际工作时间累计达到30天以上(少于6个月)的第一至第五层次人才,可享受2022年度一次性交通补贴。
①第一层次人才10000元/人;
②第二层次人才8000元/人;
③第三层次人才4000元/人;
④第四层次人才2000元/人;
⑤第五层次人才1000元/人。
3. 2020年12月7日后认定的柔性引进类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交通费用补贴:2022年度到我县用人单位从事科研、技术服务、项目合作等短期工作,按实际交通费用支出给予补助,每人每年最高补贴标准如下。
①第一层次人才10000元/人;
②第二层次人才8000元/人;
③第三层次人才4000元/人;
④第四层次人才2000元/人;
⑤第五层次人才1000元/人。
三、用人单位提交相关材料
1.永春县域高层次人才(柔性引才类除外):
①永春县域高层次人才津补贴申领表(附件4);
②永春县域高层次人才在岗承诺书(附件5);
2.永春县域柔性引才类高层次人才:
①永春县域高层次人才津补贴申领表(柔性引才类)(附件6);
②永春县域高层次人才在岗承诺书(柔性引才类)(附件7);
以上材料纸质版盖公章,交至永春县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一式一份),或原件扫描件发至邮箱ycgccrc@163.com。
四、注意事项
1.月份计算
首次申领:认定当月(以认定文件为准)至2022年12月31日;
非首次申领: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首次申领需提供银行账号、开户行(具体到支行);非首次申领默认原账号发放。
3.根据永春县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政策支持规定涉及的相关条款:省、市、县工作生活补助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不重复发放。
4.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和县人社局将适时到相关用人单位对来永时间、实际在岗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查验个人(含曾创办企业)信用记录情况。有个人信用缺失(含其曾创办企业)或提供虚假材料情形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或追回其所享受的物质待遇:视情形追回由用人单位负责资助经费,纳入个人(企业)征信系统并向社会公布。
5.受理单位:永春县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县就业和人才中心)
地址:永春县城东街99-115号三楼
电话:0595-23897819
附件:
1. 2022年永春县域高层次人才工作生活津贴名单(仅供参考)
2. 永春县域柔性引才类高层次人才2022年度一次性交通津贴名单(仅供参考)
3. 永春县域柔性引才类高层次人才2022年度交通费用补助名单(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