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3人气:作者:未知
南阳市支持引进青年大学生补助办法
支持引进青年大学生的措施分为以下两类:
(一)对首次来宛到“重点企业”工作、35岁以下、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3年内分别给予每月5000元、3000元、1000元的生活补助;“重点企业”在职员工获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享受同等待遇。(“重点企业”是指我市重点产业龙头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市及省定上市后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二)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引进培养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年内给予每月5000元的生活补助。
申请条件
(一)第一类:
1.首次到我市工作。
2.获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
3.与我市“重点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签订合同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4.按规定在南阳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不含补缴)。
5.户籍在南阳市。
(二)第二类:
1.首次到我市工作。
2.获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
3.与我市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4.按规定在南阳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不含补缴)。
5.户籍在南阳市。
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
(一)实时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诸葛英才线上智慧服务平台”提交申请,申请人所在企业(事业单位)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通过“诸葛英才线上智慧服务平台”统一申报,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
1.《南阳市引进(培养)青年大学生生活补助申请汇总表》(系统自动导出后加盖公章);
2.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
3.职工与企业签订的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与所在事业单位签订的3年以上聘用合同;
4.社保缴纳凭证(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不含补缴);
5.其他有关凭证材料。
(二)资格复审。人社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对企业(事业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及时反馈复审结果。
(三)研究审定。复审通过的,由人社部门通知企业(事业单位)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通过的,提交同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社会公示。审定后,将拟享受补贴人(单位)信息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受理的人社部门(驻宛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市直事业单位等由市人社局)按相关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项目资金后,及时将资金拨入申请人银行账户。
政策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
(0)人喜欢2024-09-20补贴对象:在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就读的毕业学年学生,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可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0)人喜欢2024-09-20茂名高校毕业生其他相关补贴汇总,包括优秀创业项目资助,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三支一扶”基层就业项目,参加广东省基层服务项目的优惠政策
(0)人喜欢2024-09-20茂名企业补贴汇总,包括小微企业社保补贴,就业见习补贴,项目制培训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补助,创业培训补贴
(0)人喜欢2024-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