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6人气:作者:佚名
一、申请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4、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二、申请渠道:
线上申请:点此进入
1、发起:如果公证处支持在本平台在线申办,您可以直接在平台内发起申请。
2、审核:根据公证事项的不同,您可能需要提供不同的个人信息与证据材料,提交后公证处将会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期间,公证处可能要求您补充额外的证据材料。
3、受理:通过审核后,您可以在直接使用支付宝、微信等支付工具支付公证费用(部分公证处支持线下领证时才缴纳费用)。支付后,申办将直接进入受理状态,您只需等待系统通知您前往公证处领取公证书即可。
4、领取:前往公证处领证时,请记得带齐本次申办提交过的材料原件以便公证人员进行真实性核验。
到公证处申请:
1、申请:您可到公证处进行相关咨询,公证员会根据您的申请要求,告诉您应当提交的证明材料。到受理窗口后,公证员通过预审相关证明材料,决定是否受理。
2、受理:公证员受理您的申请后,请按照公证员要求交齐证明材料及填好《公证申请表》。承办公证员会审查您提供的证明材料,并根据您所申请的公证事项让您填写、签署相关表格、文件。
3、缴费:承办公证员向您发送《收费通知单》后,您可持该通知单到收费处缴纳公证费,领取公证发票。
4、领取:在公证书制作完成后,由公证处通知您到场领取,您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到本处领取公证书。
三、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网办地址:点此进入
线下办证:鞍山市铁东区前进路8号
电话:0412-2262206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户籍在本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事项。
3、婚姻状况、学历等信息若因户口簿没有实时更新与实际不符的,建议先到户籍派出所进行更新,避免出现与申请的其他公证(如学历公证、婚姻状况公证等)之间出现矛盾。
4、当事人向公证处申办公证,应如实告知所申请办理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当事人在网上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需要在领取公证书之日向公证处公证人员出示并核对。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将可能依法被追究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如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或是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等,本处将不予办理公证。不予办理公证的,公证处将根据不予办理的原因及责任,酌情退还部分或者全部收取的公证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