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3人气:作者:未知
【申领对象】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可对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不超过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
2、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温馨提示】
1、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是对今年受到疫情严重影响企业的支持,是应急帮扶,是解企业燃眉之急的阶段性举措。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通过大数据比对,按照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人数直接发放补助,无需企业提供培训计划、培训合格证书、职工花名册以及生产经营情况证明。
3、上述补助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4、实施上述政策的统筹地区,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应在2年以上。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