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9人气:作者:未知
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毕业年度和离校 2年内未就业高校(含技工院校预 备技师班和高级工班毕业生)毕业生,以及不能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同一职业(工种)同一技能等级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安全技能培训考核并取得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书)的参训人员。每人每年最多不超过三次培训和鉴定考核补贴。
职业培训补贴
登记条件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对同一职业(工种)同一技能等级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登记失业人员,可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补贴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收费标准等事项的通知》(冀价行费〔2018〕86 号)执行。对纳入重点产业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评定指导目录的,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