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7人气:作者:佚名
2021年:凡享受城乡低保、特困的群众,须在2021年11月底前完成生存认证。
2022年起:生存认证实行一年两次,时间定为当年的3月与9月(逾期未认证的将取消低保或特困,取消期间的救助金也不予补发),请保存好下方的二维码,便于您下次认证。
目前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城市750元/人.月,农村5300元/人.年;
我县低保救助实行分类施保,分档补助,城市低保月分档补助标准:A档500元,B档430元,C档360元;农村低保月分档补助标准:A档340元,B档250元,C档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