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6人气:作者:佚名
一般情况不可以。只有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第二款有关条件才可以。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
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