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4人气:作者:未知
2022年聊城市农业科学院“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1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三)须为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高校范围以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为准)及国(境)外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QS排名前200(名单以官网公布的为准)高校毕业生;
(四)须是应届毕业生。本次人才引进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2年毕业的学生。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它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组织形式
招聘数量为初级岗位3名。招聘岗位条件、数量等具体要求,详见《2022年聊城市农业科学院“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谈交流、专家评议的方式。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4月19日9:00-4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4月19日11:00-4月21日12:00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引进单位资格审核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引进单位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审核
时间:2022年4月19日11:00-4月21日12:00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应聘资格;报考人员注册虚假报考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按引进岗位要求,在填报完基本信息之后通过上传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的方式向引进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按引进岗位要求,向引进单位上传近期1寸同底版正面免冠证件照片1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和其他相关材料。其他相关材料主要有:
(1)《2022年聊城市农业科学院“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提交完基本信息时可打印);
(2)《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完基本信息后可打印签字摁手印后上传);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4)身份证正反面;
(5)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打印的学位认证报告;
(6)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公告》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8)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9)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审核未通过、未按规定时间上传相关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将在“聊城市农业科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三)面谈交流、专家评议
由引进单位组织专家进行面谈交流、民主评议。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聊城市农业科学院网站有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按要求参加面谈交流、民主评议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谈交流、民主评议结束后将根据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录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分,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结果将在“聊城市农业科学院”网站上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测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向社会公布,组织考察。
考察由引进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由引进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聘用,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聊城市农业科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聊城市农业科学院按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对应届毕业生,先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字),待其正式毕业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考核、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正式工作人员,在聊城市农业科学院最低服务期年限为5年。
(三)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各个环节最新消息。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635-6050172
监督电话:0635-6050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