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3人气:作者:佚名
➤家庭收入包括哪些?
答: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后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纯)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现金和实物收入。
➤家庭人均收入是怎么计算的?
答:家庭人均收入是指家庭总收入除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所得到的平均数。
➤哪些项目不计入家庭收入核算?
答:(1)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立功荣誉金、护理费,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贴;(2)义务兵家庭按规定享受的优待金、奖励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3)对国家、社会和人民作出特殊贡献,政府给予的奖励金和特殊津贴、劳动模范荣誉津贴、见义勇为奖励金;(4)计划生育家庭按政策享有的独生子女费、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5)政府、社会、学校给予在校学生的教育资助;(6)政府和社会给予的临时性生活救助金、医疗救助款物、慰问款物等;(7)政府发放的廉租住房补贴;(8)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困难老年人补贴、孤儿和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等;(9)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10)因公(工)负伤人员的医疗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因公(工)死亡人员的丧葬费,人身伤害赔偿中生活补助费以外的部分;(11)按规定由用人单位统一扣缴和个人自缴的最低档基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12)参加社区组织的公益性劳动所得(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补贴收入除外);(13)政府给予的良种补贴及其他强农惠农资金;(14)残疾人自主创业一次性扶持奖励补助金;(15)其他不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
➤家庭收入不稳定的怎么计算家庭收入?
答:家庭收入不稳定的,家庭月收入按其提出低保申请前6个月或者前1年收入的平均值计算。
➤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怎么核算收入?
答:(1)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按用人单位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计算收入;(2)在职职工、离岗职工,因所在单位长期亏损、停产、半停产、破产等原因,已经连续6个月以上未领取或者未足额领取工资、生活补助费并且今后不再予以补发的,经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并出具证明后,按实际收入计算;(3)享受医疗期或者病假的职工、离岗休养的职工、学徒工、无用工单位的劳务派遣工的工资,按实际收入计算;(4)离退休金、失业保险金和遗属生活补助费,按实际收入计算。
➤打零工、做生意的怎么计算家庭收入?
答: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无法确定实际工资的,按照我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或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外出务工人员无法确定实际工资的,可按照务工地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无法确定务工地的,参照我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或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种植、养殖、捕捞等行业怎么计算家庭收入?
答:种植、养殖、捕捞等行业收入,按实际收成和当地同等作物的市场价格扣除必要成本后计算;不能准确核定的,可以参照当地行业收入评估基本标准计算;因家庭主要劳动力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因自然灾害等因素达不到评估标准的,可以酌情降低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