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4人气:作者:佚名
一、重组乙型肝炎疫苗(乙肝疫苗,HepB)
1.若出生 24 小时内未及时接种,应尽早接种。
2.对于未完成全程免疫程序者,需尽早补种,补齐未接种剂次。
3.第 2 剂与第 1 剂间隔应不小于 28 天,第 3 剂与第 2 剂间隔应不小于 60 天,第 3 剂与第 1 剂间隔不小于 4 个月。
二、皮内注射用卡介苗(卡介苗,BCG)
1.未接种 BCG 的小于 3 月龄儿童可直接补种。
2. 3 月龄-3 岁儿童对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TB-PPD)或卡介菌蛋白衍生物(BCG-PPD)试验阴性者,应予补种。
3. 大于或等于 4 岁儿童不予补种。
4.已接种 BCG 的儿童,即使卡痕未形成也不再予以补种。
三、脊髓灰质炎(脊灰)灭活疫苗(IPV)、二价脊灰减毒活疫苗(脊灰减毒活疫苗,bOPV)
1.小于 4 岁儿童未达到 3 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 3 剂;大于或等于 4 岁儿童未达到 4 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 4 剂。补种时遵循先 IPV 后 bOPV 的原则。两剂次间隔不小于 28 天。对于补种后满 4 剂次脊灰疫苗接种的儿童,可视为完成脊灰疫苗全程免疫。
2.既往已有三价脊灰减毒活疫苗(tOPV)免疫史(无论剂次数)的迟种、漏种儿童,用 bOPV 补种即可,不再补种IPV。
四、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破联合疫苗(百白破疫苗,DTaP)、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白破疫苗,DT)
1.3 月龄-5 周岁未完成 DTaP 规定剂次的儿童,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前 3 剂每剂间隔不小于 28 天,第 4 剂与第 3剂间隔不小于 6 个月。
2.大于或等于 6 周岁儿童补种参考以下原则:
(1)接种 DTaP 和 DT 累计小于 3 剂的,用 DT 补齐 3剂,第 2 剂与第 1 剂间隔 1-2 月,第 3 剂与第 2 剂间隔 6-12个月。
(2)DTaP 和 DT 累计大于或等于 3 剂的,若已接种至少 1 剂 DT,则无需补种;若仅接种了 3 剂 DTaP,则接种 1剂 DT,DT 与第 3 剂 DTaP 间隔不小于 6 个月;若接种了 4剂 DTaP,但满 7 周岁时未接种 DT,则补种 1 剂 DT,DT 与第 4 剂 DTaP
五、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麻腮风疫苗,MMR)
1. 未按程序完成 2 剂 MMR 接种的,使用 MMR 补齐。
2. 2007 年扩免后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出生的儿童,应至少接种 2 剂含麻疹成分疫苗、1 剂含风疹成分疫苗和 1 剂含腮腺炎成分疫苗,对不足上述剂次者,使用 MMR 补齐。
3. 2007 年扩免前出生的小于 18 周岁人群,如未完成 2剂含麻疹成分的疫苗接种,使用 MMR 补齐。
4. 如果需补种两剂 MMR,接种间隔应不小于 28 天。
六、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JE-L)
乙脑疫苗纳入免疫规划后出生且未接种乙脑疫苗的适龄儿童,如果使用 JE-L 进行补种,应补齐 2 剂,接种间隔不小于 12 个月。
七、乙型脑炎灭活疫苗(乙脑灭活疫苗,JE-I)
乙脑疫苗纳入免疫规划后出生且未接种乙脑疫苗的适龄儿童,如果使用 JE-I 进行补种,应补齐 4 剂,第 1 剂与第2 剂接种间隔为 7-10 天,第 2 剂与第 3 剂接种间隔为 1-12个月,第 3 剂与第 4 剂接种间隔不小于 3 年。
八、A 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A 群流脑多糖疫苗,MPSV-A)、A 群 C 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A 群 C 群多糖疫苗,MPSV-AC)
流脑疫苗纳入免疫规划后出生的适龄儿童,如未接种流脑疫苗或未完成规定剂次,根据补种时的年龄选择流脑疫苗的种类:
1. 小于 24 月龄儿童补齐 MPSV-A 剂次。大于或等于 24- 14 -月龄儿童不再补种或接种 MPSV-A,仍需完成两剂次MPSV-AC。
2. 大于或等于 24 月龄儿童如未接种过 MPSV-A,可在 3周岁前尽早接种 MPSV-AC;如已接种过 1 剂次 MPSV-A,间隔不小于 3 个月尽早接种 MPSV-AC。
3.补种剂次间隔参照本疫苗其他事项要求执行。
九、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HepA-L)
甲肝疫苗纳入免疫规划后出生且未接种甲肝疫苗的适龄儿童,如果使用 HepA-L 进行补种,补种 1 剂 HepA-L。
十、甲型肝炎灭活疫苗(甲肝灭活疫苗,HepA-I)
1. 甲肝疫苗纳入免疫规划后出生且未接种甲肝疫苗的适龄儿童,如果使用 HepA-I 进行补种,应补齐 2 剂 HepA-I,接种间隔不小于 6 个月。
2. 如已接种过 1 剂次 HepA-I,但无条件接种第 2 剂HepA-I 时,可接种 1 剂 HepA-L 完成补种,间隔不小于 6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