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4人气:作者:佚名
宁波垃圾处理费的减半征收申报指南(申报流程+电话)
一、政策内容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服务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甬政发〔2020〕5号)第十一条的规定:“餐饮住宿企业未缴纳2020年度垃圾处理费的减半征收,已缴纳2020年度垃圾处理费的2021年减半征收。”
二、申报对象
非公企业。
三、申报渠道和流程
向属地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在缴纳餐厨垃圾清运费时直接减半征收。
四、联系咨询方式
宁波政务服务热线:12345。
特别提示:
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对象,满足以下2项条件的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
(0)人喜欢2024-09-20创业租金补贴,补贴对象,满足以下3项条件的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
(0)人喜欢2024-09-20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补贴对象,初创企业(所有股东均为法人股东的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招用员工(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申请补贴前连续6个月为招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除外)。
(0)人喜欢2024-09-20贷款对象,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农民;其他人员;小微企业。
(0)人喜欢2024-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