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4人气:作者:佚名
宁波医保没交够25年怎么办
宁波市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因欠缴而中断医保缴费后,再续保时,中止或中断缴费未超出6个月的可同时申请补缴,在按补缴时的缴费标准一次性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后,自次月起恢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其中,未超过3个月的,按上述规定办理补缴后,可从补缴次月起对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按规定申请零星报销。
退休后要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应该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养老待遇的;
(二)医保视作缴费年限加上2001年1月后基本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累积达到15年。医保的视作缴费年限包括养老的视作缴费年限及2000年12月底前养老的实际缴费年限,但不包括2001年1月后补缴的2000年12前的养老年限;
(三)2003年1月后的基本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累积达到5年。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年限不足的可在办理退休时选择一次性补缴或按月延缴。而未办理退休手续之前虽然医保年限已满也不能享受退休待遇如暂停医保缴费则于停止缴费的次月起暂停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