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3人气:作者:未知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市级以上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培训(实训)基地。
二、补贴标准
对于被认定为市级、省级、国家级创业示范基地(含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培训基地等)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20万元、30万元资金支持。对获评省级创业示范基地的,同时按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所需材料
(一)基本材料:包括市、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函、创业示范基地推荐表、创业示范基地创建标准评估表、基地实际投资方和运营机构情况及有关资质证明。
(二)专项材料:《基地建设和发展报告》包括机构场所、日常管理、创业服务、孵化成效、工作创新等方面,具体内容为基地建设、管理服务制度建立、师资及管理人员、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提供创业服务、入驻创业实体清单及创业带动就业等基本情况,要重点体现示范性、导向性和代表性。
四、申请流程
获评的各级创业示范基地应提供必需的材料向人社部门申领补助。经人社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入创业示范基地运营方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