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0人气:作者:未知
2022年1月5日开始登记啦!!
请符合条件的居民前往户籍所在地社区进行登记符合条件的可领取一次性奖励金3600元。
企业退休职工:
登记对象:
200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且未享受一次性奖励金的企业持证人员。(2018年1月1日以前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金由政府先行垫付,再由政府部门向企业追缴)。
符合上述规定的持证退休人员已去世的,一次性奖励金由其配偶或子女等法定继承人代为登记并领取。
登记时间:
2022年1月5日至3月31日
登记地点:
1.户籍在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的灵活就业人员,到本人户籍地的街道(镇)相关窗口登记。
2.企业退休职工到退休时企业所在地的街道(镇)相关窗口登记。
3.去世持证退休人员的法定继承人,到去世前退休职工企业所在地的街道(镇)相关窗口登记。
所需材料:
1.基本材料:申请人须填写《常州市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金申领表》,并提供①《户口簿》、②《居民身份证》、③只生育(依法收养)一个孩子证明(终身无子女者提供《终身无子女证明》)、④职工退休养老证,以上证件提供原件。
2.2008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应由企业支付一次性奖励金的对象,需出具未享受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的证明。
3.持证退休人员去世的,除了提供上述“基本材料”、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注销证明、代理人银行账户外,还要提供① 配偶为法定继承人代理登记的:提供代理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②子女是法定继承人代理登记的:提供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申领表等可到街道(镇)卫健部门领取。
奖励金标准和发放时间:
奖励标准:一次性奖励的标准为每人3600元。
发放形式和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发放至本人养老金银行账户或代理人银行账户。
其他事项 :
1.已经登记过的对象,不能重复登记。
2.2008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企业已支付一次性奖励金的对象,不予登记。重复领取的,一经查处,立即追回,当事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
3.符合条件人员未在集中登记期间登记的,可在次年1月5日—3月31日按规定登记。
4.2022年1月1日后退休的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金于2023年的1月5日至3月31日到企业所在地的街道(镇)的相关窗口登记。当年年底由城区卫健局指定的银行代为发放。
咨询电话
各登记所在地的街道(镇)卫健部门负责对其登记对象的一次性奖励政策的咨询服务工作。
新北区:85127253
天宁区:69661717
钟楼区:88890505
镇(街道)咨询电话:85951450
镇(街道)登记地点:薛家镇为民服务中心10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