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17人气:作者:佚名
一、对意向受让方的要求及说明
1、意向受让方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稳定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受让方凭身份证到看房点报名看样,如无报名看样的,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物,确认了标的物范围、面积、结构等情况并认可标的物现状,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4、其他说明
(1)此次转让方式为单套分别转让。
(2)标的物的结构、装修、水、电、气、暖等交接以现状为准。
(3)转让底价含土地出让金。
(4)为保证意向受让方的权益,杜绝不规范交易,意向客户在咨询,看房、竞价、交易等过程中请勿向他人透露个人信息。交易结果、成交信息、竞价通知等信息,请关注远东产权官方微信公众号及官网。
(5)意向受让方不得委托他人进行保证金的缴纳、报名登记、竞价及网签合同等业务的代理工作,交易全过程中的行为人必须为同一人。(即报名人和保证金缴纳人一致)
二、对最终受让方的要求及说明
1、最终受让方应在成交公示期后按成交确认书发放通知至指定地点签署《产权交易成交确认书》。
2、最终受让方在签署《产权交易成交确认书》时需向产权交易机构支付交易服务费(即由无锡市远东产权交易中心向最终受让方收取)。
3、最终受让方在收到成交确认书后应当筹集资金准备支付剩余房款(如需贷款则需提前与银行进行沟通,了解自己的可贷款额度)。
4、最终受让方需在网签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正式网签。
5、双方完成网签备案(即正式签订《无锡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当日即进入120天清缴期,最终受让方需在120天清缴期内完成交易价款清缴。
6、双方在交纳完毕相关税费,最终受让方缴清全部价款(如需贷款的则需银行出具过户件)后,至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7、最终受让方在全部价款结清后(转让方确认收到全部价款)至转让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交接期限按网签合同约定执行)。
8、交付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房屋维修基金、登记、服务等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按市标准承担。
》》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