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16人气:作者:未知
>> 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复产用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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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 1000 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重点企业在春节期间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按照在岗职工每人 2000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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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对2020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先行兑现。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服务业企业,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给予 1-3 个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开辟劳务派遣企业申请稳岗返还政策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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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返岗及新录用员工提供交通补贴,对自行到岗、乘坐专列或企业包车接送员工到岗的,按照省内每人 200 元、省外每人 300 元标准给予交通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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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安排 8000 个住宿单元,作为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员工录用前的过渡性住宿用房,在临时住宿期间按照每人每天 100 元标准给予个人补贴,过渡期最长不超过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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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个人每人 500元的一次性综合补贴。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对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新录用员工入职体检时需要进行DR或CT检查的,按照每人 60 元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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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引进所需员工并成功入职的,每批引进 5-19人的,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人 800 元的职介补贴;每批引进 20-49 人的,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人 1200 元的职介补贴;每批引进 50 人及以上的,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人 1500 元的职介补贴。对引进铜仁市万山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区成功入职的,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人2000 元的职介补贴。对向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输送技能人才量总数达 50 人以上的区技能人才输出基地,按每人 800 元给予基地一次性引才补贴。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2.19)起实施,实施期暂定至2020年3月31日,各项补贴在政策执行期结束后的2个月内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