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13人气:作者:未知
失业金签领规定
1、失业待遇必须由本人按月领取,不得跨月,不得代领。
2、每月1—5日办理领取资格验证,节假日往后顺延,逾期不补。
3、对不办理验证手续或验证不通过的,社保经办机构应中止发放其失业保险金,待其第二个月验证通过后再继续发放;
4、对连续两个月不办理验证手续或验证不通过的,视同重新就业,停发失业保险金。
5、但对因住院治疗、怀孕、子女未满一周岁等情形而无法及时办理验证手续的,可书面申请说明情况,并提交相应的资料,经核准后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
6、另对因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强制隔离戒毒无法办理验证手续而中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中断原因消除后,可以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