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28人气:作者:未知
➤申请条件
(一)申报企业须是工商注册地在南沙区、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在南沙区内开展承揽建设工程项目,企业规模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统计依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愿执行和落实南沙区有关疫情防控政策。
(二)申报单位在2022年度采购口罩、消毒液、医用酒精、测温设备、喷雾器等防疫消杀物资用于企业生产运营。
➤受理部门
南沙人才一站式政务服务大厅3-8号窗口(窗口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67号(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南沙国际人才港)二楼。
联系电话:020-22210855;邮箱:nanshazcdx@qq.com。
➤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20-39914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