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种类和级别由谁规定

时间:2023-03-19人气:作者:未知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种类和级别由谁规定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种类和级别由谁规定

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根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了气象灾害的种类和级别,然后和国务院有关部分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全国范围内的灾害防御工作。而地级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按照职责的分工,一级一级做好本地区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中国气象局作为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经国务院授权,承担全国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全国气象工作,主要履行公共气象服务以及气象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开发利用气候资源、人工影响天气等业务、服务管理等职能。

中国气象局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它的前身是中央军委气象局,成立于1949年12月。1994年由国务院直属机构改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后,经国务院授权,承担全国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全国气象工作的组织管理。全国气象部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气象部门与地方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气象部门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

灾害气象预警信号有16种,分别为: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霾、道路结冰、雷雨大风和森林火险。灾害预警信号,是指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向社会公众发布的预警信息。

预警信号的级别依据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划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同时以中英文标识。

高温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干旱地区的省级气象主管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高温标准,报中国气象局预测减灾司审批。

1、高温黄色预警信号:连续三天日最高气温将在35℃以上。

2、高温橙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37℃以上。

3、高温红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40℃以上。


标签: 气象  灾害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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